进行肝病食疗时应明确以下基本概念:
(1)调节饮食结构,适时适量进食,是肝病保健食疗的基本思想。食物有五谷、五果、五畜、五菜,主副荤素之不同。人赖饮食为生,肝病以饮食为养。饮食调养时必须注意:一不偏食,即五味贵和,不可偏胜,一日三餐,食物品类尽可能多样化,才能获得保肝健身较全面的必需营养和要素物质。二不过量,即对食物摄取要有节制和自控能力。“饮食自倍,肠胃乃伤。”肝病时消化功能的基础薄弱,过饱,特别过食糖类、高脂食物,使消化道难以吸收;即使可口喜爱的高蛋白类饮食,亦要求适时适量,自我调控食用。贪嘴、过食是肝炎后脂肪肝的基础,如不加节制还会导致肝硬变,甚至产生更严重的不良后果。
(2)食药同源,食药同用,一定要注意针对性。生活中很多食物本身就是药物,如大蒜含有蛋白质、维生素C、钙、磷和大蒜素,既是调味食品,又是药物。特别是大蒜素有极强的杀菌力,对真菌、病毒亦有抑制作用。肝病患者经常吃点大蒜,不仅对口腔有消毒杀菌的功能,对清理肠道、防治腹泻都是有益无害的。经常吃点萝卜、南瓜、豆芽,这些蔬菜中含有某些酶类,能破坏亚硝胺致肝癌的作用,还能有效增加皮肤的润滑弹性,改善慢性肝病黝黑的容颜。但是食物与药物一样有寒热温凉属性之区别,有甜酸苦辣咸五味之不同。所谓“五味之入口,各有所入,各治所病”。一般寒凉食物对火热阳胜者为宜,温热性食物对虚寒阴胜者为宜,寒者应热之,热者宜寒之。这说明任何食物,对不同人体可能有利,亦可能有弊,用之得当,针对性强,就能祛病强身;用之失当,胡乱瞎吃,则可引起新的疾病,甚至影响寿命。肝病患者只有讲究饮食宜忌,才能达到用食疗防病治病之目的。
(3)食疗不能完全代替药疗。食疗在肝病的预防保健和康复过程中应占主要地位,但在肝病的急性波动期或发作期只能作为一种辅助疗法。这一点唐代名医孙思邈早就有认识:“安身之本必资于食,救疾之速必凭于药。”说明食疗与药疗是不同的,不要因一味追求食物疗法,而放弃必要的药物治疗,以致延误病情。
(1)高蛋白质:治疗肝硬变必须有充足的蛋白质,以保护肝细胞,并修复与再生肝细胞,因而每日应供给蛋白质100-130克,或者按每公斤体重1.5-2克计算供给量。当肝功能衰竭或肝性昏迷征出现时,肝脏的去氨作用减弱,为减轻肝脏负担和减少血氨升高,蛋白质的摄入量应严格限制,可视病情而定量。
(2)高碳水化合物:每日供给量为350-450克,可防止毒素对肝细胞的损害。
(3)充足的维生素:诸如多进食富含维生素B族、维生素C、A、D、E、K、B12及叶酸的食物,当饮食中不能满足需要时,可以用维生素制剂补充。
(4)适量脂肪:一般每日供给量为50克左右,不超过60克(约占总热量的20%)。因为脂肪能增加食物味道,过少了则有碍食欲,所以不能过分限制,但也不宜过高。胆汁性肝硬变则应采用低脂肪、低胆固醇的饮食。
上述每日营养素量可产热量9623-11715千焦(2300-2800千卡);也可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46-167千焦(35-40千卡)供给上述食物量。
(5)锌的供给量:肝硬变患者血清锌水平降低,尿锌排出量增加,肝中含锌量减少,而微量元素锌对肝细胞有保护作用,故必须注意锌的供给量,每日饮食中不应低于15毫克。宜多吃瘦猪肉、牛肉、羊肉、鱼、虾等富含锌的食物。
(6)食盐:每日供给7-8克。一旦合并腹水及水肿,应少用或禁用食盐以及其他含钠多的食物,食盐摄入量以不超过2克为宜。进水量应限制在1000毫升以内。严重腹水患者每日摄入钠量应控制在500毫克以内。
(7)少量多餐:每日进食4-5餐。供给细软易消化、少纤维、少刺激性的半流质或软饭饮食